今天向图谋解释我为什么讨厌新浪。

新浪在它的任何一个页面的最末处均有其版权声明的链接,可以视作涵盖它的所有服务:

新浪公司独立拥有或与相关内容提供者共同拥有新浪网站内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新浪网”、“sina”为新浪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注册商标,受中国法律保护。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新浪公司书面许可,对于新浪公司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新浪公司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对于“新浪网”、“sina”等商标,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这也是我在竹帛斋主博客上留言的原因:

本人不喜欢新浪并不是技术原因。新浪BSP有着世界上最无耻的版权声明,它宣称与你共同拥有你在其中的一切创造。你如果住进了它的旅店,它就可以分你一半家产,以至于你想宣布放弃你的家产(cc)都不可能。

新浪的无耻还反映在它的软件设计上,把人分等级不说(名人与非名人),还不尊重人的姓名权,代之以一串数字,好像一进入新浪就成了被剥夺人生权利的犯人。其盗取知识创造的险恶用心昭然。

实际上我选择donews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理念认同,那里的人支持开放共享和创作共用(cc),请看donews的版权信息

Donews仅仅拥有所发布文章在Donews的使用权(包括以Donews名义发布的邮件列表、PDF等电子传播手段),但Donews不拥有所发布文章的版权,不能私自将所发布文章出售给第三方。如果帮助原作者出售版权,要事先征得原作者同意。
Donews作为写作社区,深知写作的辛苦,深知保护创作成果的重要性,深知一个作者的权力与荣誉,所以,Donews提倡所有文章都注明原作者,都要注明出处,提倡所有使用都要征得原作者同意,并对原作者有益。

创作共用的底线是对创作者在道德上的尊重:声明作者,甚至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欢迎剽窃,注明参考文献即可”。

这与图书馆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的价值理念是非常接近的。请参照《IFLA/FAIFE关于图书馆和知识自由权的声明》。

……
IFLA表明履行知识自由使用的义务是图书馆和信息业的主要职责。
IFLA因此而号召图书馆界及工作人员恪守知识自由使用、无条件获取信息、言论自由和尊重读者隐私权的原则。
……

图林人士的宽容大度以及善意不应该被人利用。
虽然一个人的力量非常微弱,整个网络图林也未必会让新浪在意,但即便不说潜在的法律风险,道不同不与谋总可以吧。
况且通过RSS订阅组合可以形成灵活得多的个性化“圈子”,在线的“圈子”也有钱涂的聚合上大的聚合等做得不错。网络无疆,开放是本。我们应该着眼于更加开放的“大圈子”,让更多的人自愿、自主、自由地博起来。

Keven’s Blog 数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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