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黑专用

Entries for September 18th, 2006

东拉西扯:电子商务能否成为互联网的另一个支柱

一周前参加了B2C联盟成立一周年的纪念会,当时有个感受,即电子商务的经营者们,现在很发愁怎样以较低的成本获得新用户,所以很多人把目光投向了虚拟社区。我的看法是,运营一个成功的虚拟社区,其成本远远高于人们的想象,最大的成本是时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互联网一直被当作一个媒体看待,所以广告就成为惟一的商业驱动力。大家都拼命地做内容、拼访问量,目的就是获取广告收入。但现实是,互联网广告的增长速度,远远低于网页数量的增长速度;投向互联网的广告总量,根本不足以支持急速膨胀的内容网站的数量。关于这一点,黄芳宇的文章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种趋势继续下去,可预见的结果一定是,单位网页的广告价值不断贬值,访问量将越来越不值钱。电子商务有没有可能成为互联网商业的另一个支柱?我认为是可能的。目前的互联网商业架构,基本上是围绕广告搭建的,是以访问量为目标的。但随着用户个人的地位慢慢得到提升,互联网正在从以网页、内容为中心的模式,向以用户、人为中心的模式转变。上网不仅仅是为了获取信息,网络正在成为工作和生活的一种基础设施,可以想见,以工作和生活为目的的网络应用,将逐渐赶上来,追平乃至超越以内容提供为目的的网络应用。在这种情况下,现实社会中的各种商务活动,一定会越来越普遍地出现在互联网上。中国没有出现eBay、亚马逊那样的主导性电子商务巨头,延缓了电子商务被广泛接受的时间,也限制了电子商务总体规模的扩大,以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电子商务根本无法取得与现实商务对话的资格。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可能也是一件好事,没有巨头的市场,为众多的小公司提供了机会,也为合作构建产业链条创造了可能。eBay和亚马逊几乎通吃了电子商务链条的所有环节,在那样的市场上,不可能出现豆瓣这样的网站的成功。但在中国,豆瓣不但为电子商务网站带去买家,而且它还能创造消费需求。通过豆瓣,我在当当、卓越和2688网店购买了很多原本不可能购买、甚至原来压根没听说过的书,其中很多是多年前出版的。社区与商务的结合,不是一种封闭的内部协调,而是一种开放的外部衔接。这种上帝归上帝,凯撒归凯撒的各司其职,从调动市场活力,更体贴地服务用户的角度说,要优于上帝一手掌控所有细节。而且,在目前中国电子商务的市场格局下,当当如果真的想复制一个豆瓣,我认为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它只会导致更多的订单流向卓越网。其实,电子商务的经营者们没必要发愁。一方面,他们需要更科学的客户关系管理;另一方面,他们需要更开放的合作心态。合作不应仅仅局限于电子商务网站之间,而是要把整个互联网当作一个合作的平台。让擅长做买卖的去做买卖,让擅长做社区的去做社区,这样的社会才够和谐。改造王建硕的一句话,对开放有激情,对回报有信心。电子商务能否成为互联网商业的另一个支柱,取决于一个前提,也就是它是否能让更多的消费者、商家和合作网站从中受益。
摘自 对牛乱弹琴 | Playin’ with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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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的语言暴力

四年前在长沙举行的华文媒体年会上我提到互联网上的语言暴力问题。当时网络论坛已经比较流行,网友可以匿名或用网名在一些都已在政府管理部门备案过的论坛上随时发帖。在网络的版图上,有了多种形态的内容,一端是接近纸质媒体的门户网站首页新闻区的严肃内容,这些内容来自有名有姓的传统媒体的记者的文章,并经门户网站编辑们选择,核实,方能上到关注度极大的首页新闻区,另一端,是上述的论坛中的匿名贴,一般情况下无从知道发帖者是幼童还是有信誉与见地的人士。在这两端之间又有多种处于中间状态的内容。

对这种在不到十年间就突然爆发的多种内容形态,而且都是印刷体的文字(我们小的时候对报纸及任何铅印的文字有一种天然的信任,那时候估计全中国连打字机也不超过几百台,个人电脑还没有被发明),大众还没有准备好,很容易就相信,没有对网上内容的不同形态从意识或潜意识上贴上可参考度的标签。一个帖子或报道,描述一件大众感兴趣的,或能激发社会内在情绪的事情,被互联网这个巨大的传播平台演化成全民关注的公众事件,对当事人或组织造成不应有的压力,而且会影响事件的进程或司法判断,导致大大超过所犯错误的惩罚。这就是我所说的互联网时代的语言暴力。施暴者不是某个人,而是集体的无意识行为,是记者或发帖者对后果的无意识,是网站编辑为制作吸引人气的内容的转载行动,是大众易于相信的惯性。

互联网的语言暴力如同狮子的血盆大口,在过去的几年中使一大批人或公司或组织成为其牺牲品。这种态势还在继续,我估计还需要五到十年的时间,狮子的大口被更多的牺牲品填饱,公众可能开始集体反思:我们当年对某某人或某某事是不是太残酷了点?公众将学会以精细的眼光来看网上爆出的各种事情,一种平衡和谐的状态将会被达到。

我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以减少不断增加的受害者数量,因而在此提出并分析这个问题。我还想在此强调一个内容的“可参考度”的概念。对于不同形态的内容,它的可参考度与找到内容源的成本成反比。 譬如,论坛的过客留言,理论上,网站,电信部门,网吧,甚至公安部门联手,是可以跟踪IP找到发帖者的,但因为成本巨大,发帖者知道找到他或她很困难,所以留言可以完全不负责任,这样的帖子不具备任何可参考度,而门户首页的严肃新闻区的内容则具有完全的可参考度。有可参考度并不是自动就有了信誉度和受尊敬,内容的信誉需要记者,编辑长期的努力,进行负责任的报道。公众将不自觉地对互联网上各个区域的内容打上可参考度与信誉度的标签,知道哪些内容是为了读着好玩,哪些内容是严肃的可信的资讯。

张朝阳 2006年9月15日清晨
摘自 搜狐博客 > 张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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